针对申请人,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8月21日 ,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 。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存在夸大宣传 、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被产权人投诉 。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经核实 ,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 ,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近期,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针对代理机构,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公示服务内容、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 。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重点监管等措施 。据悉,经核查,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
